原标题:失鸽就“跑路” 我们还要忍多久?

    让全国鸽友跃跃欲试的秋赛真的已经来了,各大公棚也告别了前面几个月专心养鸽子的平静,各类消息多了起来。有好消息当然就有坏消息,比如最近几天,公棚界就连着爆出了好几则“丑闻”:有上海某公棚20天少了2000羽鸽子,有天津某公棚10天病亡超过6000羽鸽子,还有今天看到的河北某公棚训放30公里,损失赛鸽超过4000羽,直接表示“从此退出公棚界”。

    一则又一则的坏消息,当然代表着许多鸽友惨痛的损失,不过正因为如此,有一个细节比较反常:从广大鸽友们对几则“丑闻”的评论来看,似乎大家并没有特别愤慨。通俗一点说,就是尽管鸽友们当中有人直言公棚管理不善、应该承担责任,但是也有不少鸽友比较“宽容”,认为这些“出事”的公棚既然敢于对外公布情况,那“就是一条汉子”(某鸽友评论语),值得肯定。

    为什么说这种情况反常呢?我们来打个比方好了:这种情况就好比,大家都很讨厌调皮的“熊孩子”。某天,熊孩子闯祸了,比如打碎了邻居的玻璃,然后熊孩子勇敢地承认了错误,并且保证以后不会再犯。于是,邻居觉得能承认错误的就是好孩子,这事就这么算了。碰到心善的邻居,可能还要反过来给熊孩子几颗糖以示鼓励。

    你没看出来哪里反常?那我告诉你好了:犯了错误受到惩戒,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?难道承认错误就万事大吉了?就拿上面这个比喻里面的熊孩子来说,承认了错误就可以得到表扬,甚至还有糖果,你怎么保证他真的会引以为戒?或者说,大家都认同的基本的规矩在哪里?

    没有规矩,哪来的方圆?

    “出事”的公棚就好比上面那个比方里面的熊孩子,各位鸽友当然就是邻居了,而那些因为“管理不善”失去生命的鸽子,就是被熊孩子打碎的玻璃。公棚因为各种原因,没有养好鸽友交的鸽子,最终养死了,然后来一则通告、报告或者道歉信什么的,态度诚恳一点,就什么事都没了。鸽友们反过来还会称赞公棚敢于面对事实,值得大家继续信赖,明年接着交鸽子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鸽友们,难道你们还不觉得反常吗?

    鸽友们精挑细选送到公棚的鸽子,都是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培育出来的,公棚把它们养死了,或者养丢了,不用赔偿吗?白字黑字写着的各种《收鸽协议》、《竞赛协议》可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,单方面违约难道也不用赔偿吗?套用电影《功夫》里面的一句话就是:还有王法吗?还有法律吗?

    因此,大家在夸奖完那些勇于承认错误的“好公棚”之余,还是要看到问题的深层次:规矩,或者说法律。造成了损失,就必须赔偿;签了字的合同,就必须得到法律保障。不然那些“闯了祸”的公棚一则通告、一封道歉信就万事大吉、成功“脱身”,甚至一句“老子不玩了”就直接轻易“跑路”,未免太简单了吧?规矩何在?

    应该有的规矩是怎样的呢?很简单,从最开始签订的《协议》、《合同》等入手,建立合法合理的规则。注明三种情况:

    第一,公棚管理不善造成赛鸽大量伤亡、损失的(具体比例协商决定),固然有风险概率的因素,但是也必须酌情赔偿;

    第二,公棚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(比如地震)而取消比赛的,应该认定为单方面违约,必须依法赔偿;

    第三,公棚出于恶意造成鸽子损失的,比如倒卖赛鸽,必须依法赔偿,并且报公安机关处理。

    一句话:鸽友交了钱就不能退出,而公棚收了钱却可以想不玩就不玩的情况,十分反常,必须得到改变。

    当然,矫枉也不能过正。鸽友们除了要树立规则意识、法律意识之外,也要对公棚行业乃至整个中国信鸽运动抱有信心,以及必要的爱心。毕竟这是所有鸽友共同的爱好,公棚行业、信鸽运动长期健康发展,才是真正符合广大鸽友切身利益的趋势